存有氣體的情形下,可燃氣體,可燃粉塵,蒸汽或化學纖維為點燃或爆炸帶來了燃料和氧化物,但仍然需要應用點火源來引燃反映以產生爆炸性氛圍。打火的種類,他們包含:電器設備或電纜線所產生的火花或電孤用火(電焊焊接)化學變化或生物過程O2水平或環境溫度雷電電磁波輻射縮小波和震波靜電感應。
防爆電機往往防爆型,并不是其能夠防止別的爆炸性事件發生,而是對于電機本身,根據必不可少的對策,能夠防止由于電機本身發生難題而造成爆炸性事件發生。如電機繞阻發生電路故障時,其衍生出來的火花效用,能被保持在電機內壁,不會造成電機本身之外的爆炸性難題發生。
從防爆電機的結構設計剖析,其主要思路是由足夠的防水等級,及其零部件中間足夠長相互配合長度足夠小一點裝配間隙,將可能會引起爆炸要素的卡路里消耗掉;電機運行中,與環境因素直接接觸的外殼或零部件,也不會因為其運行造成可能造成爆炸性的火花等后果,因此防爆電機的零部件材料還會有獨特的要求。
從防爆電機的使用規定剖析,可以看作防爆電機必須要有足夠的自我約束能力和素質,要確保電機運行中不會產生造成爆炸一切標準,那也是防爆電機不同于一般電機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