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在具備爆炸性混合物質的環境里安全操作的智能儀表盤。這種儀表盤在生產設計的時候就設計了一定的安全措施,能確保在原油、化工等具有爆炸危險的場所安全供電、用電、檢測與控制。
爆炸危險場所一般分為1類場所和2類場所。1類場所就是指可燃氣體和空氣組成爆炸性混合物質的場所。2類場所指易燃性粉塵和空氣組成爆炸性混合物質的場所。1類場所的危險水平比較大,防爆儀表盤主要是對這類標準定制的,依據爆炸性氣體、蒸汽、氣體混合物質釋放的幾率,存在的多少和時間的長短等分成0級、1級2級。
1、防爆電器設備:在爆炸危險場所安全運營的所有通電機器設備。
2、防爆電器設備的種類:
Ⅰ類:煤礦業用防爆電器設備;Ⅱ類:除煤礦業用之外的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器設備;Ⅲ類:爆炸性粉塵風險場所類,用“DIP”表明。
一般電動式防爆儀表盤在正常運轉或安全事故狀況下有可能出現火苗、電弧、熱表面灼熱顆粒物等,并具有一定的動能,變成引燃爆炸危險環境中可燃氣體混合物質的明火。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爆炸發生應具有兩個標準:一定的氣體含量和充足的火苗動能。電器設備中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無非就是使這兩個標準不同時使用。依據這個原則所形成的電器設備防爆種類有防爆型、隔爆型、本安型、正壓型、油式型、充砂型無火焰型。國家標準要求,防爆的配電設備分成Ⅰ、Ⅱ兩類。Ⅰ類為煤礦井下用防爆電器設備;Ⅱ類為工廠用防爆電器設備。Ⅱ類防爆電器設備主要運用于有爆炸性可怕的工業廠房,如油氣開采、石油煉制、石油管道系統、化工廠以及具有各種爆炸性氣體的工業廠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