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粉塵防爆改造
1、界定:有易燃性粉塵和氣態氧化物或氣體存有的圍包體內產生爆炸時,圍包體可以承受其較大爆炸壓力,使圍包體不至于受到破壞的控爆程度。
2、目的:根據提升粉塵防爆改造厚度與改善材料,即便產生粉塵爆炸,也不會產生外部損害。
3、基本原則:
(1)生產與處理能造成爆炸的顆粒料時,如果沒有抑爆設備,亦無卸壓措施,則每個工藝技術應使用防爆方案,且可以承受內部結構爆炸所產生的過壓且不裂開。
(2)各生產設備中間連接一部分(如管路、法蘭盤等),應當與機器設備本身就有同樣的強度,高韌性設備及低硬度機器設備中間連接一部分,應組裝隔爆設備。
(3)耐爆炸壓力耐爆炸壓力沖擊機器設備必須符合 GB/T 24626 的相關規定。
二、泄壓口
1、界定:圍包身體內產生爆炸時,在爆炸壓力做到圍包論的極限強度以前,使爆炸造成高溫、髙壓燃燒產物和沒有燃物經過圍包體里事先設定的欠缺部分向無風險方位泄出,使圍包體不至于受到破壞的控爆程度。
2、目的:可設置泄爆裝置,減少爆炸損害。
3、方法:有焰泄壓口和沒有焰泄壓口二種泄壓口方法。
4、基本原則:
(1)工藝技術強度不能承擔條件下內部結構粉塵爆炸所產生的過壓時,應設泄爆口,泄壓口應朝向安全方位,泄爆口尺寸必須符合 GB/T 15605 的需求。
(2)對組裝在房間里的粉塵爆炸風險工藝,應當通過卸壓軟管向戶外安全方位泄壓口,卸壓軟管應負僵短而直,卸壓軟管的截面應不低于泄壓口面積,其硬度應不少于被保護設備容器的強度。
(3)無法通過卸壓軟管向戶外泄壓口的房間內器皿機器設備,應組裝無焰泄壓口裝笠。
(4)具備內聯管路的工藝技術,設計指標應能夠承受至少0.1 MPa 的結構過壓。
三、抑爆
1、界定:爆炸初期,根據物理學化 學功效澆滅火苗,抑止(阻攔)粉 塵爆炸的高速發展。
2、目的:可設置抑爆設備,提早檢測救火、抑止爆炸。
3、基本原則:
(1)存有粉塵爆炸可怕的工藝技術,應采用抑爆設備的保護。
(2)如選用監管式抑爆設備,應符 合 GB/T18154 的需求。
(3)抑爆系統設計和應用必須符合 GB/T25445 的需求。
四、隔爆
1、界定:爆炸爆發后,根據物理作用阻攔爆炸傳遞的技術。
2、目的:避免火苗通過管路或其他通道散播。
3、基本原則:
(3)根據管路彼此連接的出現粉塵爆炸的設施,管道中宜設定隔爆設備。
(2)關閉方向應當與爆炸傳播方向一致。
五、惰化
對在密封容器里的破碎、碾磨、顆粒料的烘干及管路氣力輸送系統等工序,充進N2、二氧化碳、鹵代烷、氬氣瓶、氮氣、水蒸汽等稀有氣體或救火粉、化學粉劑、礦巖粉等可塑性粉塵,以稀釋液易燃成分并減少環境里含氧量。